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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的补充公告
日期:2023-05-31 09:09

根据工作需要,现对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
一、放宽报名资格条件

原《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简章》中要求的2023年应届大专、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,现调整为2023年应届大专、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,应届大专、本科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提供报名时填报的专业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否则取消录用资格,按照简章要求进行递补。

二、招聘岗位要求调整

新区资规分局12岗位政务辅助人员要求的中文文秘类、法律类专业调整为中文文秘类、法律类、公共管理类、财务财会类专业。新区消防救援大队13岗位政务辅助人员要求的法律类、建筑工程类、安全生产类专业调整为不限专业。

三、延长报名截止时间

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7:30。
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
原《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简章》要求的其他内容不变。

政策咨询电话:0527—82668113

 

2023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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